《关于防范领导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规范》
在司法公正的道路上,我们始终追求的是公平与透明的原则。为了确保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中办、国办于2015年印发了一份重要文件,为任何形式的领导干预司法活动划定了明确的“红线”。这不仅是对司法的尊重,更是对公正正义的坚守。
该规定明确要求,对于任何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司法人员需全面、真实地记录下来,并妥善保存相关材料。建立了一个记录通报机制,党委负责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则负责追责。这样,任何干预行为都将被记录在案,确保司法的公正性不受影响。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则为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设了“高压线”。明确的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通报制度,对于任何干预案件的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这不仅是对内部人员的警示,更是对司法公正的坚定承诺。
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则进一步规范了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四类主体的接触交往行为。不正当的接触交往被严格禁止,以防止利益输送。为此,建立了接触交往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每一位司法人员都能遵守规定,维护司法的公正性。
最高检通过季度通报、案件倒查等措施,深化了这些规定的落实。2024年的通报显示,这些措施已经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走深做实。而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23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这三个规定的实施,共同构成了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司法公正保驾护航。通过这些规范,我们坚信,司法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公平与正义将在每一位公民的身边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