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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残酷盘古典妻:出租浑家肚子

编辑:民风民俗 2025-07-13 08:40 浏览: 来源:www.miqiwen.com

介绍盘古时代的“典妻”制度

在古老的社会中,有一种被称为“典妻”的习俗,又被称为“承典婚”、“借肚皮”、“租肚子”等。这是一种借妻生子的暂时婚姻办法,是旧社会生意婚姻的一种特殊形式。这种制度下的女子,一旦被典当,便失去了人身自由,需完全服从夫君的处置,甚至被当做商品买卖。

这份隐藏在辽宁省档案馆的档案,记录了一份“典妻”和议。安东县民赵喜堂因生活困顿,将结嫡妻子典与他人,浑家在典夫家中生存,期限八年。八年后,赵喜堂才能将妻子领回。在这张和议上,有保人等签名绘押,也有本夫的名字,并摁了指模。而浑家并未签名,可见她们基本无法主导自己的命运。

“雇妻”则是另一种形式,东家付给女子的夫君一定的雇金,在约定的时间内,让该女子作为自己的暂时妻子,到期后将女子送回其夫君,雇金不收回。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到宋朝时,典妻现象更为普遍和严重。

典妻的时间长短不一,长的为典妻,5-15年不等;短的为租妻,一般一至二年。因典妻多与生育有关,所以典妻时间的长短,还需与生育状况联系在一起。不论是一年还是十五年,典妻都是暂时性的婚配方式。

这种典妻风的流行,大多与经济的状况密切相关。将自己的妻子当作器物一般出租给别的男子,这种陋习在南北往时代便开始萌芽,直到民国才逐渐衰落下来。或许是生活所迫,拿着自己的妻子典质给别人换钱生存,虽然是不齿的行为,但在古代,纵然朝廷也曾发布法令制止,典妻现象依旧蔓延开来,甚至成风。

在田壮壮的电影《德拉姆》(又名《茶马古道》)中,有这样一个场景:一个赶马人和他的哥哥共妻,他们坦然接受这种生活方式。而在辽宁省档案馆存档的档案中,也有关于合伙共妻的记录。立合伙人孙长义因无钱使用,将自己的妻子张金香送与张现思名下合伙。这种和睦是已经的非血亲之间的“合伙共妻”局面所无法比拟的。

这些记录下的历史,让我们看到了古代社会的残酷现实。女子一旦被典当,便失去了人身自由,成为了商品。这种陋习不仅是对女性的压迫和剥削,更是对人性尊严的践踏。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更加文明、平等的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这样的历史悲剧不会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