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于2021年9月19日成功举办了界别分组一般选举。次日,即9月20日,选举结果得以公布。这次选举是香港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次实践,吸引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在激烈的竞逐中,共有412名候选人角逐13个界别分组的364个席位,最终全部顺利产生。新一届选委会的任期将从2021年10月22日延续至2026年10月21日。
这次选举的制度变革引人注目,其中新选举制度的核心变化包括:
一、资格审查机制的实施,确保了“爱国者治港”原则的落实。所有参选的候选人都需要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这一机制为选举的公正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席位调整与职能扩展。选委会的席位增至1500席,涵盖了工商、专业、基层等各个界别,并新增了“基层社团”等界别分组。选委会的职能也有所扩大,包括提名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候选人、选举部分立法会议员等,体现了香港特区对民主发展的高度重视。
三、本地立法配套的完善。依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及修订后的基本法附件,香港特区完成了《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的本地立法,为选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次选举的结果体现了香港社会的广泛参与和代表性。整体投票率接近九成,当选委员来自不同界别,包括港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领袖、专业人士等。特区依法组织选举,过程公平公开,参选人围绕民生、经济、融入国家发展等议题提出政纲,与市民互动积极。
这次选举的意义重大。它标志着香港政治体制落实了“爱国者治港”原则,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新选制被认为更符合香港实际,既保障广泛代表性,又强化国家主权安全,被视为香港特色民主的重要实践。选举结果反映了社会各界对新制度的认同,为后续行政长官及立法会选举奠定了基础。
这次选举是香港民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是一次普通的选举,更是香港社会共识的凝聚和民主制度的完善。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香港将继续在民主、法治、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