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结果揭晓:袁米科技因不正当竞争被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
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4月26日的二审判决中,对袁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袁米公司)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的行为做出了严厉的判决。法院认定这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袁米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隆平高科)经济损失人民币十万元。
二、关于侵权行为的细节,袁米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薇娅直播间宣传“袁米”产品时,多次擅自使用袁隆平的姓名和肖像,试图与袁隆平建立产品关联,误导消费者。值得注意的是,隆平高科拥有袁隆平姓名权和肖像权的独占性商业使用权,而袁米公司在没有得到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显然是侵权行为。
三、案件背景发生在2020年4月,当时隆平高科发现了袁米公司的侵权行为,随后发出《警示函》要求停止相关行为。袁米公司并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最终导致了这场诉讼。
四、在判决的执行方面,袁米公司现在被要求立即删除所有涉及袁隆平姓名及肖像的宣传内容,停止一切相关的商业活动。关于赔偿金额,法院判定袁米公司赔偿隆平高科经济损失十万元。关于薇娅及其所属公司的责任认定,法院并未提及。
五、这一案件引发了公众对于名人姓名、肖像权保护的广泛关注。法院明确强调,袁隆平的姓名和肖像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任何企业或个人都不得以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判决后,有报道称袁米公司的官网及公众号仍在使用相关内容,这一行为立刻引发争议,社会对此事件的关注并未因此减弱。
这一事件不仅是对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警示,也是对公众人物权益保护的一次重要提醒。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企业和个人能够尊重他人的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