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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巨星范冰冰因一则传闻而陷入舆论风波,近日将其诉诸法律。传闻称她与男演员有“私奔”之嫌,引发广泛关注。此案件在朝阳法院受到重视,于昨日正式开庭审理。
案件的焦点,是一位名叫宋晓鹏的记者。他在《每日新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引人关注:《范冰冰 王学圻想婚了爸妈不同意 可能要私奔》。范冰冰方面表示,文章内容纯属虚构,毫无事实依据,对其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因此索赔200万元,并要求公开道歉。
庭审现场,范冰冰并未亲自出席,而是由其代理人代为出庭。而涉案文章的作者宋晓鹏亲自到庭应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每日新报》作为报道机构,不适合单独作为被告,建议直接起诉其主管单位《天津日报》。双方对此并无异议。
宋晓鹏在庭审中解释,他撰写文章的初衷是为了帮助范冰冰澄清不实传闻,维护她的名誉。他声称从范冰冰的娱乐圈好友处得知,范冰冰与男演员王学圻确有恋情,但并未同居,也未介入他人家庭。他强调,文章中也包含了对范冰冰的赞美之词。
对于这位“圈中人”的,宋晓鹏以保护当事人为由,拒绝透露更多细节。对于赔偿问题,宋晓鹏认为文章并未对范冰冰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不同意赔偿。
《天津日报》及宋晓鹏的代理人承认,在此事件中确实存在疏忽。他们表示愿意公开道歉,但对于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还需进一步商讨。庭审期间,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范冰冰的代理人表示,只要被告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他们愿意适当降低赔偿金额。而被告的代理人则表示,赔偿数额还需进一步商议,目前不会做出具体赔偿。
此案件的进展备受关注,不仅因为当事人是公众人物,更因为它关乎媒体和公众人物的权益保护。我们期待法院能做出公正判决,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