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吃空饷”现象引发了广泛关注。从媒体报道中不难发现,这一现象并非新生事物,而是历史悠久。回溯至1853年,吏部右侍郎爱仁已向皇帝奏报,京师步军营存在士兵空缺过半的情况,这种现象在军队中尤为突出。
从古至今,“吃空饷”事件频频曝光,从福建龙岩市的“九年吃空饷公务员”,到湖南永州的“数百教师吃空饷”,再到更早的宁夏同心县的“娃娃干部”、“学龄前儿童干部”等事件,都反映出这一现象的严重性。
“吃空饷”一词中的“饷”,原指军粮,后引申为军人的俸给。“吃空饷”本意即军官虚报兵员,冒领军饷。实际上,在古代官方文书中已有“空饷”一词的使用。
以清代为例,一个县的财政支出清晰明了,吃财政饭的人数有限,大约只有一百来个人,包括知县、典史、教谕等职位,以及衙役、民壮、铺递兵等县办公人员。他们的工资来源也清楚明了,如养廉银出自火耗,救生船水手工资来自盐库等。清代地方财政收支制度非常严格,运行效率很高,扼制了财政支出的混乱,“吃公饷”之类的现象几乎没有存在的可能性。
古代的军队中却存在“吃空饷”的现象。由于军队没有征税权力,收入靠国家财政拨款,因此其腐败方式主要是虚报兵员和物资耗费。这种现象在战争爆发前的1830年代就已存在,黄爵滋在奏折中曾提到“粮多冒领,则有饷无兵”。可见古代军队的“吃空饷”现象与现下的“不上班可以领工资”的现象虽然有很大不同,但也有共同之处,即财政的混乱和低效率。公共财政本应用于公共服务,但“吃空饷”却使公共财政支出转化为个人私利。
“吃空饷”现象是一种历史顽疾,其背后反映出的是财政制度的混乱和低效率。对于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反思并寻求有效的解决之道。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公共财政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真正用于公共服务,而不是被转化为个人私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