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将针对专为老年人打造的居住建筑及公共设施进行设计规范的。这些建筑包括老年养护院、养老院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旨在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

二、设计原则与适用范围
这些专为老年人设计的建筑,其设计规范需遵循安全、卫生、适用、经济和环保的原则。设计时需充分考虑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保护其隐私与尊严。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
三、分类与原则
这些建筑可以按照服务功能和规模进行分类。按照服务功能,可以分为自理、介助和介护三类;按照规模,可以根据床位数进行分类,如100-500床等。
四、功能分区与用房配置
在建筑设计中,需要划分不同的功能区,以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核心功能区包括居住用房、公共活动区和医疗保健区。居住用房每间卧室床位数不宜超过4床,并需要配备卫生间。老年公寓还应设有起居室、厨房和阳台。公共活动区应设有餐厅、活动室(包括阅览区)和康健室等。医疗保健区需要设置医务室和观察室,甲类设施还应配置护理病房。还有辅助区域,如行政办公、接待室和小卖部等。
五、建筑细节要求
在建筑设计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要求。需要采用无障碍设计,配备坡道、扶手等便利设施,卫生间应方便轮椅使用。对于独立建造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设施,其高度不宜超过32米,不应超过54米。如果建筑高度超过32米,需要设置连廊。新建居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单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50平方米。
六、其他规定
这些建筑还需符合消防要求。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独立老年人照料设施被视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设备配置方面,需符合《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的行业标准。如果需要更详细的设计图示,可以参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图示(21J824)。
为老年人设计的居住建筑及公共设施,需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和生活习惯,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设计过程中还需遵循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