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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对书吏下最严整治令:禁止需索讹诈、馈送

编辑:娱乐明星 2025-05-28 12:58 浏览: 来源:www.miqiwen.com

书吏,乃中央与地方衙门中专门负责文书处理与档案收存的独特群体。他们大多是由落第的知识分子构成,虽无官职之名,却实际行使着部分官员的职权。在帝晚年,政治氛围宽松,事务省俭,实行无为而治。这也使得许多官僚腐化堕落,依赖幕友和书吏处理政务,导致吏治败坏。各衙门的书吏队伍中,存在人数众多但素质低下、行为不端的问题,甚至有人夹带私货、诬告、贿赂行文。(章学诚《文史通义》)对于这种情况,帝深感痛心,指出书吏队伍中的腐败情弊已经严重妨碍了国家的行政运作。

在雍正帝即位后,他对部院衙门的书吏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整肃。他了解到中央部院的书吏向地方公开索要各种小费的俗称“部费”,上下皆知且公然行之。以兵部为例,陕西兴汉镇的兵丁每年都要凑银300两作为到部办事之用。雍正帝对此深感不满,于是在雍正八年三月颁布谕令,严禁此类行为,要求各省营伍若有此类陋规即刻禁止。他对刑部衙门书吏的勒索舞弊问题也进行了严厉打击。

刑部衙门负责处理刑事案件,关乎人命。奸滑的书吏却借此操纵事务,暗地招摇。他们收取好处费后,则援引轻例;未收到好处费的,则欺隐蒙混。为解决这一问题,雍正帝规定嗣后三法司会议案件需公开透明,知会画题衙门公同刷卷,防止书吏上下其手。他还严禁书吏不得借端需索、不得舞文弄弊、不得增删案卷,切实规范了书吏的行为。

雍正帝还从制度层面进行了改革。他要求各部院衙门司官交接案卷时,必须在案卷封面注明姓名,并用司印封存。同时设立印簿,记录用印的年月、数目和司官姓名,防止书吏盗取文移、更改字迹。他还禁止书吏馈送,防止他们以忠诚和信用的假象来讨得本官的欢心。这些措施从制度上严格约束了管理档案的书吏的行为。雍正帝的这些改革措施有力地整顿了书吏队伍中的腐败问题,提高了行政效率。雍正皇帝对于中央机关的书吏管理采取了严格的措施。他深刻地认识到,部院事务常常被司官书吏所蒙蔽,堂官往往因此难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为了杜绝这种现象,他严禁各部院司官书吏向堂官馈赠送礼,以避免因收受礼物而产生的不公正行为,确保官员们能够公正地履行职务。

雍正皇帝明白,书吏为了谋取私利,常常向堂官送礼以谋求职位晋升。他坚决地指出,即使礼物价值不高,一旦堂官收受,就会在举劾之际产生瞻徇牵制的心理,影响公正。对于那些表现良好的官员,如果曾经收受礼物,即使他们原本公正无私,也会因此受到质疑;而对于那些表现不佳的官员,由于平日受到礼物的影响,可能会因为情面难却而容留或滥行举荐,从而贻误公事。雍正帝明令禁止部院堂官收受司官书吏的馈送。

除此之外,雍正帝还注意到书吏长期任职的问题。长期在衙门内工作的书吏容易结下关系网,徇私作弊。为了打破这一现象,他规定部院衙门的书吏必须五年一换,期满不得再留。有些书吏在任职期满后,为了继续作弊,会改换姓名,窜入别的部门。有的则留在京城,呼朋引类,遇事生风,影射撞骗。

针对这一情况,雍正帝再次颁发谕旨,大力查拿这类书吏。他命令都察院饬五城坊官严查访缉,对潜匿京师及附京州县的书吏,地方官要承担失察的责任。严禁缺主、挂名、冒籍、顶替之徒混充官衙书吏。通过这些措施,雍正帝成功地整顿了中央机关的书吏队伍,奸徒逐渐收敛,部务得以整齐。

雍正帝登基后,为了持续整顿书吏队伍,保持中央机关的清明和高效运作,特地重申并沿用了其父的这套管束书吏的办法。他的这些措施不仅改善了官场风气,也提高了的工作效率,为清朝的繁荣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举措体现了雍正帝对官员廉洁奉公的高度要求,以及对中央机关正常运作的深切关注。